个人和合伙律师事务所新设( ID:54 )
更新时间:2023-02-15 浏览:696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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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域:北京不限

联系人:

李经理

联系电话:

18511138369 (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企转转看到的 )
求购描述
  •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条件 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 1、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; 2、具有五年上执业经历; 3、担任合伙人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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